各部门:
为切实做好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,防止发生各类火灾事故,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,特制定《东北大学2012年消防安全工作要点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各部门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,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二○一二年三月七日
东北大学2012年消防安全工作要点
为预防火灾事故,减少火灾危害,确保做好2012年消防安全工作,特制定本工作要点。
一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,全面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学校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特点,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检查、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、火灾隐患整改等消防安全制度,细化职责分工,明确责任要求。特别是加强用火、用电、用气安全管理,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。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,强化制度的落实,充分发挥制度管人、制度管事的作用,有效提高制度的执行力,为消防安全提供坚实、可靠的保证。
要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消防安全职责,确定各级、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,制定并落实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,层层签订《消防安全责任书》。
二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警钟长鸣,常抓不懈
要结合实际情况,采取多种措施,利用多种方式,有针对性地进行消防安全教育,特别要加强对具有火灾危险岗位的员工、新上岗员工和进入新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。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要通过自学或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等方式,具备一定的消防宣传教育能力。要针对不同时期的防火特点,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,营造舆论氛围,做到警钟长鸣,常抓不懈。
三、认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
消防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: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;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法违章;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;消防设施、器材和消防水源是否完好有效;安全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设置是否状态正常;消防重点岗位职工是否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;用火、用电、用气有无违章;自检自查记录是否保存完好等。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,发挥检查、指导、监督的职能作用,认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。
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日常管理工作,建立自检自查的长效机制,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不走过场、隐患整治不走过场、制定有效措施不走过场。通过消防安全检查,使消防安全隐患能够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处置,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。
四、加强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,防止发生火灾事故
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加强对火灾危险性较大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,防止用火用电用气期间因无人看守、违章操作、疏忽大意等原因酿成火灾事故。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,宿舍管理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巡视工作。基建管理部门要依照学校有关规定,切实加强对施工场所、施工人员宿舍及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,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五、做好消防演练和消防培训工作,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组织疏散逃生能力
公安处要按照上级消防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,适时组织灭火演练、防火逃生疏散演练以及消防安全常识讲解,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培训,协助各部门开展小规模的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。
通过培训和演练,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技能,提高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。
六、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,确保设施完好有效
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,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。对各种消防设施要经常检查,定期检修,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。
七、严格对危险化学品、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
要严格按照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和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制定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,重点加强对药品使用各环节的审批、登记和分类保管工作,防止药品丢失、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的发生。
